(2020年1月1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根据工作安排,现制定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并作决议决定项目
1.江门市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江门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2.《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负责委室:城建环保工委)。
3.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目标调整方案(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项目
1.江门市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2.江门市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负责委室:城建环保工委);
3.江门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发现突出问题的审计整改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4.江门市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5.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6.2020年江门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选联任工委及相关委室);
7.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负责委室:财经工委)。
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项目
2019年度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负责委室:监察司法工委)。
四、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