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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2月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钟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讲话全文刊发。
在全市人大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钟军
(2017年12月5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会议,这是自监督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个监督工作会议,也是今年继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全市代表工作会议之后,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目的在于深入分析形势任务,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部署落实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刚才,2个市、区和3个镇、街的同志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监督工作作了典型发言。这5个发言充分展示了近年来全市人大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实效,充分展现了全市人大工作者依法监督、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激情,经验宝贵,体会深刻。我相信,这些经验、体会和思考对提高全市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一定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下面,结合我市人大监督工作实际,我着重谈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督工作在人大工作中的地位;二是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三是目前我市人大监督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最后谈谈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全市人大监督工作。
一、监督工作是衡量人大工作水平的一个主要指标
什么是监督?简单地说就是监察和督促,通过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权力的出发点、过程和结果的监察,发现问题,追究责任,督促改正,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这么多年来,全市各级人大为推动工作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监督来体现和完成的。可见,监督在人大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1、人大因监督而设。延安时期,毛泽东主席在与民主人士黄炎培谈到权力应该受到有效制约,曾这样说过: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为此,中国共产党开展了艰巨卓绝的探索实践,无论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的工农兵苏维埃,在抗日战争时期建立的参议会,还是在解放战争时期建立的人民代表会议,都是在努力探索采用何种制度形式代表人民来监督政府。这些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身或者说试验田,它们之所以始终保持廉洁、高效的优良传统,主要就在于认真坚持了人民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对政府的监督。让人民实现对权力的监督,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共和国缔造者为新中国摆脱“人亡政息”政治周期律而找到的法宝,这就是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人民监督政府权力。
2、监督是人大的基本职责。实现法治,立法是基础,监督是保障。在现实生活中,目前法治建设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主要还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定出来后,并不能自我施行,自动地产生作用,而是需要有外部的力量加以推动。监督,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的人大监督,就是这种不可替代的巨大推动力。随着我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设区的市有了限定的地方立法权,但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仍然是重点工作。特别是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县乡人大,判断其工作水平和成效,主要还是监督工作。可以说,做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之“本”。
3、监督权是人大行使其他权力的前提和保障。人大监督权与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共同构成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运行体系。这四权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对等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从国家宪制的角度来说,这四权可概括成两方面的权力:一是代表人民行使议决权,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性质和来源;二是监督权,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这体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当然,人大监督权的实现,离不开立法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的行使;而其他三权的实现则常常以行使监督权作为前提和保障。因为人大监督权是一项具有保障功能的国家权力,没有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人大其他权力的行使和效果就会失去坚实的后盾和保障。
二、开展监督工作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为保证人大监督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根据《监督法》的精神和实际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我们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应着重把握好以下五项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是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重要组织载体。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年度监督计划、重大监督事项、重点监督活动、重要监督意见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确定监督重点,保证人大监督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保证人大监督始终与党委决策同向同行。
2、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监督法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的程序,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一规定,一是明确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按法定的权限办事。宪法、法律规定的职权要行使到位,否则就是失职;宪法法律没有规定的,不能越权,越权违法。二是明确了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程序,对人大监督的七种形式特别是常委会经常运用的四种监督形式的程序,作了深化、细化的规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很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必须严格按法定的程序办事,“一府两院”接受监督也应当遵守相应的程序规定。监督法的制定和实施,使人大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按法办事。
3、坚持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是由人民委托和授权,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人大各项职权的行使,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表达群众的诉求,反映群众的意愿,集中群众的意志;必须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对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须经主任会议集体研究后交办,作出的相关决议要得到过半数的赞成才能获得通过,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4、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的原则。监督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这是以宪法为依据,重申人大常委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必须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它的监督。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罢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审议各项报告及审议意见、作出的相关决议,“一府两院”对其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这不仅保障了人大代表的知情权,也便于国家权力机关对它的常设机关进行监督。
5、坚持监督公开的原则。监督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这一条明确了人大行使监督权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属性。坚持公开原则,归根到底就是坚持人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向社会公开是形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目的。
当然,《监督法》的调整对象是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精神、《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长期工作实践,镇级人大在行使监督职能、开展监督工作时也必须遵循以上五大原则。
三、当前我市人大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古人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隅,不谋大势者,不足以谋一时。这句话的意思是,不从全局的角度考虑问题,就不能够处理好一个区域或局部的事情;不从长远利益的角度来策划,是不能够筹划好一时的事情。我们的祖先在千百年前就告诫我们做事要谋势。正确认识、科学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是做好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我们已具备独有优势,必须充满信心。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有效提升了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常规动作“实”了起来。全市各级人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积极监督,不论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调研视察,还是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都认真扎实、富有成果,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大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全市竞相发展的舞台上展现出了人大的风采。二是监督方式“活”了起来。全市人大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用实用活监督法规定的方式方法,增强了监督实效。如,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首次开展专题询问,改变了以往审计监督偏软的现象。蓬江、新会对政府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推动了政府效能提升。恩平监督工作积极实现了“监督事”向“监督人和事”转变、“一次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转变、“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有效增强了监督力度。三是监督特色“亮”了起来。各地人大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开拓中创新,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鹤山出台镇人大监督工作流程,指导规范镇级人大监督工作。开平组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作为“民间河长”管水治水。恩平将重点发言与初审意见紧密结合起来,较好解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不积极、发言不到位的问题。江海、台山开辟微信、网站等监督新阵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扩大了人大监督影响力。四是监督队伍“强”了起来。各级人大乘着去年集中换届以及中央、省、市重视县乡人大建设的东风,配齐配强了工作机构、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有力改变了过去县乡人大工作中“一人多岗”、“单打独斗”的现状。加强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可以说,人大监督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壮!
2、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我们也存在不少问题,必须直面应对。从我市的情况来看,人大监督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问题。有部分人大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干劲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有的认为人大工作没奔头,监督热情不高,应付了事;还有的在开展监督时放不开手脚,畏首畏尾、患得患失,从支持配合方面考虑的多,从监督制约方面考虑的少等。二是方法问题。软性监督手段用得多、刚性监督手段用得少,对事监督的多、对人监督的少,事后监督的多、事前事中监督的少,程序性监督的多、实质性监督的少,被动应付监督的多、主动开展监督的少,评功摆好的多、揭摆问题的少。三是制度问题。监督法只对人大监督的内容、范围和形式作了原则性规定,特别是对行使监督的程序未作规定。虽然我市各地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但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四是能力问题。部分人大代表的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及参政督政能力,与新形势下有效开展监督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影响了监督工作的效能。五是效果问题。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大多停留在提出批评建议上,跟踪督办不实,造成发现问题的多,纠正并得到落实的少,影响了人大监督的权威和形象。
3、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我们迎来了难得机遇,必须牢牢抓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方面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对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指示、新要求,凸显了人大在国家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2015年中央下发18号文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第一次专门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下发的文件。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这足见党和国家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这些年人大工作实践来看,人大的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人大的地位是越来越突出。每年的“两会”,不管是全国人代会还是地方人代会都备受关注,大会的内容成了国内外各大媒体热议的话题,人大代表成为各路记者追逐、热捧的对象,人大代表参政督政的热情日益高涨。人大工作环境的极大改善,意味着人大监督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时机,乘势而上,努力推动我市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再上新水平。
4、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我们正面临崭新任务,必须勇于担当。当前,江门正处于加快发展的窗口期、上升期、黄金期,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我市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工作大局,谋全局、抓大事、强监督,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和市委战略部署的实现,为扎实推进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发挥积极作用。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特别是对于当前的江门,发展的要求更迫切,发展的任务更艰巨。全市各级人大必须立足大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发展目标,牢牢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着力推动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监督支持“一府两院”积极作为,推动我市“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增强我市发展实力。二是促进法治江门建设。人大处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对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负有特殊使命。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作为人大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江门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人大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人大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把社会普遍关注、人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在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问题上抓整改、督落实,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努力推动全市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人大工作特别是监督工作也要呈现新气象、新作为。全市各级人大要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不断丰富监督工作内容,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切实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1、加强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人大制度的政治定位,鲜明特色和人大工作重点任务,对长期坚持、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遵循。报告13处出现“人大”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专节中主要讲人大工作,对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充分说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把人大工作置于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我们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在“学深弄懂做实”上下功夫。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要原原本本,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问题学,学深学细、常学常新,不断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二要注重结合。把十九大报告与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今天召开的市委全会有关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学习针对性。三要抓好落实。要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市人大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人大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不断增强监督意识。人大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任务。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疏于监督都是失职。只有大胆行使监督权,认真开展监督工作,才能对得起法律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全市各级人大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勇于担责。我市今年抓住省下发47号文件的有利时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妥善解决了多年来困扰镇街人大工作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六有”(有场所、有编制、有人员、有待遇、有经费、有设备),条件有了很大改善。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对全市镇级人大建设进行了督查,组织建设基本到位,令人欣喜,但发现有些镇街人大专职不专、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履职不够扎实等。这些问题各市、区,各镇、街一定要高度重视!现在“硬件”条件有了,如果“软件”跟不上,那就没法向党和人民交代。希望各市、区加强指导,各镇、街振奋精神,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以监督成效取信于民,以工作业绩回报组织,切实做到既有“位”又有“为”。
3、着力突出监督重点。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市各级人大要围绕新发展理念,找准人大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关长远的难点问题、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一要围绕创新发展,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驱动、“放管服”改革等监督审议,强化创新对发展的动力引领,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二要围绕协调发展,加强对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产业结构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等监督推动,督促政府补短板、促协调,着力增强全市发展的均衡性。三要围绕绿色发展,继续加大对公园城市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督察整治、生态公益林建设、落实河长制、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政府全面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着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四要围绕开放发展,加强对招商引资、园区发展、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的监督支持,推动我市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五要围绕共享发展,继续加大对精准扶贫、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司法公正、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努力增进人民福祉,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
4、积极创新监督工作。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是热点工作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是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全市各级人大要强化传承发展、创新有为的思想理念,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努力提升全市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和水平。一要在监督方式上求创新。实践证明,监督工作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当然,综合运用监督方式不是简单的拼凑,而是有机的结合。要根据监督的事项、监督的对象、监督的目的等,善于将专题调研、专项审议、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灵活运用,打好监督“组合拳”。同时,要加强对质询、罢免、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的研究和探索,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刚性。要认真总结推广近年来各地监督新形式,深化专题询问、预算联网监督,适时开展工作评议,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实践创新。二要在监督机制上求创新。积极总结提炼监督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将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着力提升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与“一府两院”工作对接机制,加强双向互动,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监督联动,每年安排适当议题开展联动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合力。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新闻监督有机结合新途径,着力构建协同监督机制。三要在跟踪问效上求创新。完善重大监督议题“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模式,建立重要工作督查专报制度,形成常态化的跟踪监督机制,推动具体问题落实。强化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督办跟踪,建立前期跟踪督办、中期检查督办、后期考评督办制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群众不满意不放手,真正监督到位、监督到底、督出实效。
5、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一要强化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支持,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扩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比例,把具有法治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型人才充实到人大工作中来。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吸纳更多各类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机关,形成年龄结构梯次化、知识层次多元化、专业结构合理化的人才队伍。二要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代表意愿,组织代表分专业、分领域、有重点地参与监督活动,增加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参与。坚持重大监督事项向代表通报制度,完善代表征集社情民意渠道。积极引导代表围绕常委会重点监督事项,完善专业代表、代表小组长、代表约见等活动机制,改进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提升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要汇聚社会民智。继续坚持人大监督议题向全社会征集制度、监督公开制度,借助“互联网+”,推进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建立第三方参与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扩大全社会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同志们,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点、难点所在,也是人大工作的希望、生命所在。我们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努力践行新时代热点工作新使命,推动全市人大监督工作开创新局面,为展示人大有位、有为、有威的新形象再添光彩,为推进江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