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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门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这是江门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时刻。五年来,江门抓住现实所需、民心所向,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先后制定了8部地方性法规,包括1部程序法和7部实体法,实施效果显著。为全面回顾我市立法工作情况,总结立法工作经验和特色,督促法规实施,明确下一步立法方向和重点,11月17日至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五邑各地,开展地方立法五周年立法回顾与展望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五周年回顾座谈会
期间,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相关法规的实施情况和成效,并听取市直及各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实施法规的情况和意见建议,为立法后评估以及立法修改工作提供参考,继续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争创全省一流。
潭江流域水质立法后改善明显
《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作为我市出台的首部实体法,自2016年12月1日实施以来,潭江流域水质得到大幅改善。
调研组现场调研恩平市污水处理厂
市水利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20年1—10月,在潭江流域66个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断面中,水质达标断面共53个,达标率为80.3%,相比2018年的水质达标断面25个、达标率37.9%,达标断面增加了28个,水质达标率增加了42.4个百分点。同时,我市河长制工作连续两年在省河长制验收、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2018年获得省河长制考核地级市第一名。今年5月,我市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4000万元,是全省唯一获此项激励的地级市。
“潭江牛湾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这在立法前是不敢想象的。”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副局长徐炎水表示,条例的出台强化了群众对潭江的保护意识,建立的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联合防治、信用评价等制度为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意义重大。据悉,作为江门市潭江流域的上游城市,恩平市在2017至2020年累计投入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1463.6万元用于污染源整治、生态保护等。
为使条例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有关部门还对条例提出了修订建议,如市水利局认为,近年来国家、省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建议扩大水质保护范围,对西江水质也进行立法保护。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指出,今后相关水环境执法权将下放到各镇街,建议条例从法规的层面将其明确。
城乡建设管理和执法更精细化
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我市共出台了3部法规,分别是《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其中,《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我市已认定的2处历史文化街区均位于台山市,分别是台山老城中心区和西宁市街区,新会区2处历史文化街区正在申报中,分别为新会学宫历史街区和大新路—仁寿路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方面,目前我市市区范围已认定并公布两批共159处市级历史建筑,并划定历史建筑的本体界线。另外,四个市(区)共公布历史建筑60处,其中台山9处、开平2处、鹤山46处、恩平3处。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从法规的高度强化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唐建安表示,该局将加大法规宣传解读力度,同时立足部门职责,将“普查推荐、名录管理、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抓实抓细。
其他两项城市管理相关条例实施以来,效果明显。目前,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均已完成环卫“一体化”改革,实现城区环卫作业一体化全覆盖。
调研组检查开平市《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调研中,多个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两个条例符合我市实际,填补了上位法的空白,有效提升了我市精细化管理和执法水平,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在开平市调研时,开平城区、水口镇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和焕然一新的市容市貌让调研组眼前一亮。开平市城管局局长罗健华表示,该局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引领,强化学习宣传,执法人员的水平和法规应用能力、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的意识都有所提高。
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江海区城管局副局长廖孝忠指出,目前非大型户外广告只报备不审批,给管理和执法带来压力,建议条例在此方面加以完善。蓬江区城管局建议进一步完善两个条例的行政处罚标准。
促进陈皮产业长期规范发展
《江门市新会陈皮保护条例》于今年7月1日施行,是我市首部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市人大常委会自主起草的第一部实体法。
新会柑大丰收
“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对新会陈皮产业的长期和规范发展有利。”新会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潘华金表示。据悉,2019年新会陈皮产业产值达85亿元,今年产值已经突破100亿元,创下历史新高。
海丝史迹是我市特殊而宝贵的文化资源。为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我市于去年3月正式实施《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对海丝史迹的定义,如何保护、传承和发展海丝史迹历史文化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调研中,调研组先后到广东台山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和部分海丝史迹点实地考察,并与文化、旅游、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座谈交流,了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海丝史迹合理利用、场馆建设等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海丝史迹地理位置特殊,易受海浪侵蚀,建议定期做好保护修缮。”台山市川岛镇镇委委员、副镇长程晓宇说。
侨捐立法工作提上日程
除了对上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还详细了解了《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的落实情况。同时,调研组还对我市华侨华人捐赠情况进行资料和意见收集,为后续相关立法工作作准备。
我市是全国著名侨乡,400多万侨胞遍布世界各地,素有海内海外“两个江门”之称。多年来,海外侨胞及港澳同胞积极捐款捐物支持家乡建设,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目前,我市华侨华人捐赠情况呈现什么态势?捐赠项目如何管理?若进行立法,应从哪些方面进行规范?围绕这些问题,调研组与各市(区)侨务主管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
“建议立法要求成立侨捐资产管理机构,细化管理,保障捐赠人合法权益,同时要求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侨捐项目的管理和维护,还要鼓励捐赠行为,如为捐赠方颁发证书、授予荣誉称号等。”台山市委统战部(侨务局)侨务股股长曾小娴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研对我市地方立法五年工作进行了一次系统调查,立法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不足。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响应社会立法呼声,抓好科学立法,督促严格执法,监督公正司法,推动全民守法,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侨乡人民。
(来源: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