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方人大在弘扬广东精神中作用的发挥

来源:江门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3-01-10 15:16:00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弘扬广东精神的实践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使命,应当也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充分发挥其作用。

一、关于我省各级人大在弘扬广东精神中作用发挥之可能的粗浅分析

1、从实现政治责任层面来看。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会议提出建设幸福广东,必须突出文化引领。其中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大力宣传和实践“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也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文明的主体,集中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因此,弘扬广东精神,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不仅负有重大的政治责任,而且可以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从履行法定义务层面来看。广东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岭南文化传统和广东改革开放的综合反映,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广东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争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需要。可见,弘扬广东精神是我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标志,也是其重要的内核和有机组成部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等法律,对地方人大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地方人大理应率先垂范,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推进者。坚定不移地弘扬广东精神,推进广东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这是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参与弘扬广东精神的重要舞台,更是其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的重要义务。

3、从经济社会需求层面来看。当前,广东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国一样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期,也可以说是到了一个重要的转型阶段: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另一方面,旧体制的弊端还没有完全消除,新体制在显示出巨大优越性的同时其固有的问题开始暴露出来;一方面,全面建设幸福社会和推进现代化的进程加快,成绩斐然,另一方面,经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凸现。同时,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东经济高速增长,但道德建设仍然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滑坡,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社会价值缺乏共识。社会亟需共性的价值观支撑道德重建。总之,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对我省的社会价值体系和道德体系建设,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国家权力机关,应该同时也必须因时顺变,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道德价值观建设,为弘扬广东精神作出积极的努力。

二、关于我省各级人大在弘扬广东精神中作用发挥之重点的几点思考

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省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弘扬广东精神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作用发挥得好坏、影响大小,都事关着弘扬广东精神推进速度的快慢和质量的高低。笔者认为,当前我省各级人大重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真行使职权,扩大彰显影响,致力弘扬广东精神:

1、发挥促进作用,做“厚于德”的实践者。“厚于德”突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广东精神继承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先进文化精神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出了全面部署,这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当前,我省正在进行的法治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幸福广东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契机,围绕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把践行“厚于德”和建设法治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贯穿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全过程。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突出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及时作出符合实际、体现协调发展的科学决策,促进经济与文化建设全面发展。要围绕文化建设参与大事,在搞好决策的同时,提高文化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先进文化的教育、引导和推动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

2、发挥促进作用,做“诚于信”的推动者。“诚于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保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各级人大在推进“诚于信”的过程中,应努力起好促进作用,发挥其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首先,要加强人大诚信制度建设,规范人大工作程序。适时地完善诸如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等,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不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诚信建设,提高诚信声誉,确保工作质量,取信于民;其次,发挥监督作用,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打造“信用政府”新形象。督促和支持政府保持政策和决定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社会信用建设,适时对政府实施信用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活动,促使政府出台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和措施,大力开展诚信政府活动,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单位和个人信用体系。强化政府诚信意识,严格兑现政府承诺,不断提高政府政务公信力和诚信度,促使政府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进一步以政府诚信示范和促进社会诚信,使“诚于信”变成社会上每一个人的习惯,充分发挥广东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3、发挥先锋作用,做“敏于行”的践行者。“敏于行”是推动广东夸越发展、科学发展的动力,也是建设幸福家园、建设幸福广东的着力点。因此,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工作中体现“敏于行”,就要在制度创新上有新思路、新突破、新举措。对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内的,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大作用,并注意完善、改进和提高,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没有违背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只要是有利于发展经济,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都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和开拓行使权力的有效途径,并将工作经验和体会逐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提升到理论的高度,建立规章制度,为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种好“实验田”,当好“拓荒牛”。如在监督工作方面,可以建立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落实反馈制度、监督垂直部门制度、约见询问质询及特定问题调查实施办法、人大任命干部监督制度等;在代表工作方面,可以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公示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公开制度等等。总而言之,要通过人大制度创新来推动法律创新、体制创新和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以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实现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规范化管理,从而,带动全社会的敏行、敢为、实干,为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支撑。

(本文获全市人大系统弘扬和践行“广东精神”征文二等奖,作者:吴明德,恩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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