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江治理如何用好首部地方法规?听听“上中下游”怎么说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07 11:56:00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一条河,流经江门三区四市,流域面积占江门市总面积的2/3。这就是潭江。在经济发展对环境影响日渐加大的当下,潭江的治理问题一直备受各方重视。

《条例》实施标志着江门市潭江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 陶然摄

12月1日,经过前期漫长、严谨的立法程序,《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部江门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能为潭江治理带来什么?各级各部门该如何用好这部地方法规?

记者带着这一问题,走访了分别位于潭江上游、中游和下游的恩平、开平、新会三地。这些多年来直接参与潭江治理的区市,在目前越来越严格的水污染治理任务之下,有着各自的立场和诉求。他们对《条例》所列的37条规定有着自己的解读和期盼。

上游·恩平

期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

早在1990年,江门就推出了“潭江模式”,成为首个实施跨县河流边界水质达标管理的城市。

在这一模式下,处于潭江源头的恩平市一直承担着生态保护者的角色,经济发展受到了制约。面对首部实体法的实施,他们最为关注的当属《条例》中明确规定要建立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为保证潭江上游保持二类水质,恩平市把那吉、大田、良西和牛江4个镇711平方公里划作了农业生态保护区,禁止上工业项目。

恩平市把那吉、大田、良西和牛江4个镇711平方公里划作了农业生态保护区。 陶然摄

“这4个镇原本不仅可以自给自足,还能给政府上缴税收,现在除了良西有房地产项目,可以通过提高税收返自给自足外,其他3个镇都需要恩平市政府每年给予1千万财政补贴。”恩平市委常委、副市长郑成博告诉记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尚未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恩平市政府本身已在研究,对四个镇的补贴也属于一种探索。

坐拥大片山林水库的大田镇,就需要恩平市政府每月补贴30万元维持镇政府日常开支。

“我们镇原本有两个水泥厂,现在也关停了。全镇根本就没有工业项目。日常为民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也要由政府以项目补贴形式进行资助。”大田镇镇长张玉婷告诉南方日报,锦江水库位于该镇西部,附近不能“上马”任何项目,“甚至连一条小路都不能修”。为此,该镇放弃了很多可以发展的机会。

在恩平层面来说,除了需补贴3个镇之外,该市作为农业大市,在推进潭江流域水质保护过程中,还要面对来自畜禽养殖和农村、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的压力,不论是落实禁养区规定而搬迁、关闭禽畜养殖场,还是提升农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都需要大笔经费投入。

所以,郑成博认为,实行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承担生态保护责任的重点区域给予生态保护补偿,不仅能体现生态保护的公平性,还有利于调动流域上游地区加强生态环境和水质保护的积极性,更好地落实潭江流域水质保护工作。

正因如此,恩平对江门推行“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很高期待,希望能以最直接的资金补偿形式获得来自市一级的支持。《条例》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表述,也让他们看到了市级层面推进这项制度的决心。

中游·开平

确立约谈制对“河长制”形成有力补充

潭江流经开平市区,与苍江等河流形成开平“三江六岸十八桥”的独特城市风貌,可以说,潭江是开平一道亮丽的风景。

潭江是开平一道亮丽的风景。

开平市对潭江水质保护十分重视。在全流域协同治理下,特别是实施“河长制”“段长制”之后,责任更加明晰,潭江水质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龙胜河汇入潭江最大支流镇海水,贯穿龙胜镇,在该镇全长约15公里。龙胜镇镇长利俊义同时也是该段河流的段长。利俊义介绍,今年以来该河段的水质全部达标,基本稳定在3-4类水质。

对潭江的保护在开平也成为了社会的共识。罗赛洛(广东)明胶有限公司位于开平城区的潭江边,是潭江水质保护重点关注的企业之一。近年来,该公司通过不断投入,建起了开平市企业内部最大的污水处理系统,每天处理生产中排放的8500立方米的污水,经处理后的污水环保达标了才排向潭江。

然而,由于潭江在开平区域内流域面积大,又流经主城区,潭江水质保护仍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开平市区域内有三个河长制考核断面,其中有两个断面的水质与去年相比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开平市市长庞正华认为,目前开平市潭江保护工作主要存在四方面较大难题:一是潭江流域养殖业发展较快,如何破解养殖业造成的污染成主要问题。二是经济林发展较快,植被的破坏及化肥的使用对水体源头有一定影响。三是由于污水厂和管网建设的规模有待加强,生活污水也对对潭江造成一定的污染。四是需探索监管治理跨县市的工业污染源的有效途径。

庞正华表示,《条例》在严格执行“河长制”“段长制”的基础上,为破解上述难题提供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具体措施,例如畜禽养殖分区管理、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统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划、建立跨县级行政区域联合防治机制等。“这为开平市今后进一步加强潭江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庞正华说。

《条例》还设立了约谈制度,这在水污染防治相关的法规文件中是首次出现。庞正华评价称这一制度是“创新之举”。“有了约谈制度,对河长、段长而言是一种压力,但同时也是一种动力。约谈制度是‘河长制’的有力补充,完善了‘河长制’的监督机制,灵活保障了督促治理的及时性。”

下游·新会

调动沿线积极性 推进跨区域联合治理

新会位于潭江下游,一直以来,水质受中上游综合影响很大,所以该区对水质保护的跨行政区协作问题尤其关注。

新会区区长文彦认为,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潭江流域水质保护主要遇到了两大问题。一是跨行政区协作问题,新会位于潭江的下游,单靠新会本身难以从源头解决潭江水质问题。二是资金保障问题。水污染治理预防和水质提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且短期难以见效,仅靠政府投入难以保障资金的长期需求。

文彦表示,《条例》的出台,为解决以上难题提供了有效途径。首先,条例提出了建立部门协作和跨行政区域间的联合防治机制,将行之有效的“潭江模式”以法律形式固化,进一步明确职责,确立跨界断面的考核奖惩办法,解决跨行政区协作难、责任不清等问题,通过上下游联动、部门协作来共同推动潭江水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其次,《条例》明确设立江门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有效解决潭江水质保护资金难题,每年向社会公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利用率,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流域黑臭水体治理,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潭江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事实证明,分清责任,各区域联动,的确能有效提升河流水质。

民族河是潭江的一条支流,上游流经鹤山的工业重镇——鹤城和共和,进入新会区之后流经大泽和司前两镇进入银洲湖。去年底,这条河还是劣五类水,今年9月已经大幅改善为三类水。

民族河的水质在今年9月已经大幅改善为三类水 陶然摄

“我们之前也很担心上游污染没控制住,我们这段做整治也没用。但现在两地之间的断面设置了水质监测点,能有效分清责任了,大家工作起来都有目标了。”大泽镇镇长刘洪斌表示,该镇与司前镇联手针对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推出了四套治理方案,做好自己河段的整治工作,上游鹤山段也做好了污染源整治。

今年第三季度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民族河的水质改善名列江门第二。刘洪斌认为,《条例》实施之后,各段、各部门的责任更明确了,肯定能更好的实现水质保护。

首部地方法规聚焦潭江流域水质保护,不仅下定了比以往更大的治理决心,还拿出了更实、更到位的治理措施。文彦表示,“跟以前对比,我们也是更迫切希望推进潭江的跨区域联合治理。我相信,以立法作为契机,将沿线几个区域调动起来,下一步潭江治理的效果会更加明显。”

(南方日报/记者陶然 全泽超 通讯员/ 杨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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