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人大信息2019年第13期(总第55期)

来源:江门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9-05-29 11:42:09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江门市坚持“三个加强”争创“三个一流”

全面开创新时代侨乡人大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江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1+5工作举措,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上争创全省一流,人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江门作为唯一的地级市在全国人大学习班上作立法工作经验发言,在全省率先开展市县镇三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被评为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建设先进集体。523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应武作为三个发言的地级市代表之一,在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坚持“三个加强” 争创“三个一流” 全面开创新时代侨乡人大工作新局面》的经验介绍,获得省委书记李希的充分肯定。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以市委名义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2017年市人大换届以来,市委共专题研究人大工作31次,专门听取人大工作汇报9次。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如市委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征求人大意见、市人大主要领导列席市委常委会等制度,有力促进人大在市委领导下形成步调一致、共谋发展的合力。

二是抓队伍、强基础,全面提升人大工作保障水平。优化人大机构设置,市人大及各市(区)人大均增设法制、财政经济、社会建设3个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均达60%以上。强化立法专门机构力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制增至10个。优化人大队伍建设,加强人大机关干部培养交流。优化县乡人大工作条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2018年,全市累积投入2000多万元加强县乡人大建设;今明两年再投入2000万元重点支持镇(街)人大建设。目前,全市73个镇(街)全部设立人大办公室,配备46名专职人员。

三是围绕发展大局,全面支持人大依法履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制定《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在全省首创把“河长制”写入地方性法规,有效破解“跨界治水”难题;制定我省首部山体保护法规,山体无序开发得到根本遏制;启动我省首部地理标志文化产品保护地方性法规——新会陈皮立法。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义务教育专项工程有效落实。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全市市、县、镇三级人大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差额票决,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567个,实现了决策与民意的更好对接。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大力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室进社区、进村居、进工商业集聚区,认真开展“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大力推行直选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蓬江区党政领导代表向选民述职开全省先河。支持基层人大争先进、创特色,打造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大+”工作品牌,比如蓬江区“智慧人大平台”、江海区立法联络点建设、新会区人大代表“民间河长制”,等等。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杨小燕)



市十五届人大社会委制定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要点

进一步规范工作 保障依法履职


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社会委’)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社会委的职责是:研究、拟定、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规草案,协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展社会建设方面的监督工作等”

514上午,社会委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江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和2019年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了社会委的工作,保障其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肩负十方面职责工作

今年1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社会委的决定,并表决产生了社会委组成人员名单。社会委的设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国家权力机关机构设置的重要内容,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工作规则》明确提出,社会委的主要工作涵盖了十大方面,包括: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意见或报告;拟定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社会委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协助常委会开展社会建设方面的监督工作;开展社会建设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来江门开展社会建设方面的立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省人大有关社会建设方面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答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社会建设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提出督办情况报告;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围绕社会建设工作开展视察;协助处理与社会建设有关的群众信访事宜;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委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委员主持社会委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社会委组成人员分工联系有关方面工作。社会委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

针对社会建设提出议案建议

《工作规则》要求,社会委要围绕常委会的中心工作,针对我市社会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提出社会建设方面列入立法项目库、年度立法计划以及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议案建议。

除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外,社会委还要依法协助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社会建设方面的工作实施监督,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下一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和专题调研等选题建议。社会委要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做好跟踪的督办工作,按照常委会相关规定予以书面答复。

根据工作要点,社会委今年将探索建立社会委基层联系点,将开展养老机构建设情况调研、“双拥”复牌工作情况调研,以及听取审议市残联关于无障碍通道立法议案。同时,社会委还选择了“关于加快建设养老机构的建议”作为社会委办事机构的重点督办建议,结合调研进行跟踪督办。

(江门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林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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