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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转发<市纪委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委办〔2012〕43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人大机关的实际,经机关党委研究,提出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党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良好的党风促政凤带民风,为推进廉洁城市建设和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幸福侨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活动安排 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集中在7月至9月间进行。具体分思想动员、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动员 8月上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议,传达全市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暨建设廉洁城市动员大会及有关领导讲话精神,部署安排人大机关今年纪律教育工作,由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吴振鹏同志作动员报告,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会议。通过思想动员,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开展教育活动打好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 今年纪律教育活动的主要学习内容包括: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在省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朱小丹同志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届省纪委工作报告;刘海同志在市十二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在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在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梁清兆同志在在市人大机关学习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暨作风建设动员会上的讲话,十一届市纪委工作报告,周伟万同志在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学习的方式方法:一是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请有关领导上辅导课,集中观看电教片《失徳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俄罗斯人在诉说》;二是采取“走出去”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我市纪律教育先进单位或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三是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召开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讨论会和支部专题讨论会,进行交流学习讨论。 第三阶段:查摆问题 围绕“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这一主题,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个人的思想实际,通过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单位和个人党性党风党纪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向。 第四阶段:整改总结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9月上旬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市纪委和市直机关纪工委。 三、活动要求 市人大机关党委要在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从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纪律教育,精心组织部署。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多手段开展活动,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教育效果。要将本机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进展情况、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和取得成效及时报送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 附件: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表
中共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
附件: 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表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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