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明确2022年人大工作“规划图” 书写新时代侨都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篇章

来源:江门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2-04-01 18:20:00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新开篇之年。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正式印发,为今年我市人大工作描绘了清晰的“规划图”。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1+6+3”工作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书写新时代侨都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履职尽责

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政治原则,又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方法。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

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省委、市委重点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年内,我市将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为全市人大工作举旗定向。同时,切实抓好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在江门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市委“1+6+3”工作部署,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强化监督刚性和实效,实现“一督多效”。

人大工作要与时俱进,必须加强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

机关党建方面,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党建“五大重点行动”巩固年活动,继续召开全市人大系统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出台“四个机关”建设的制度,实行工作任务清单制、公文错情登记等创新性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

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健全管理考核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登记制度”和专职委员及调研员“双主动”工作制度,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持续抓好作风和制度建设,常态化推进“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改进调查研究方式,防止扎堆调研、重复调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调研质量,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制度,修订《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筑牢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根基

法者,治之端也。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相关纪念活动和“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同时,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深入做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推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践行法治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地方立法工作中,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精细化”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依然是主基调。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实施《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做好《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审议工作,同时做好《江门市门楼牌管理条例》的初审工作。开展《江门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江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预备项目的起草,以及《江门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的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在立法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开展听民声、聚民心、汇民智的开门立法新实践,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筑牢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根基。

一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把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更好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另一方面,加强立法队伍建设,配齐立法工作人员,探索建立立法工作专班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立法咨询专家制度。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探索创新立法意见征集模式,把握立法需求,科学编制未来五年立法规划。

为切实发挥好我市“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标全国一流,继续高标准支持指导江海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将联系点建设成为全过程参与立法的重要阵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平台、讲好民主法治故事的重要窗口。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法规集中清理工作,加强法律法规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工作整体实效,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重要体现。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盯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加大对公共卫生防护体系建设的监督力度,广泛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同时,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江门市2021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情况的报告和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推进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2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等。召开2022年上半年政情通报会,听取“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的汇报。

同时,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和执法检查,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实施情况开展有关执法检查事项。

围绕全市大局,市人大常委会年内将对我市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金融效能助推“六大工程”落地落实情况,大型产业园区建设及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情况,“港澳融合”工作及华侨华人“四个国家平台”建设情况,我市人才引育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专职委员、调研员也将开展“双主动”专题调研,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1年,为进一步深化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开展了民生“微实事”工作,推动政府在全省首设4000万元专项资金,办理民生“微实事”51件,推动解决农村学校食堂“柴火灶”升级改造、村级道路改造等困扰群众多年的“小急难”问题。

围绕民生福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开展民生实事监督周、“回头看”、满意度测评等系列工作,持续跟踪监督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情况;继续开展“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民生“微实事”工作;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若干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由常委会各领导领衔督办一至二件代表建议;继续开展“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主题月活动。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决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认真审议2022年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落实市委人事安排意图。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根基扎稳扎实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源泉。

去年,我市顺利完成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为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认真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采取专题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业务知识培训与政策理论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多方位多层次组织我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代表政治政策水平和依法履职。同时,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推进“江门人大”智慧平台建设,提升代表履职服务水平;丰富代表履职活动,经常性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等。今年也是省人大代表换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为推进“双联”工作实现新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将扎实做好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邀请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立法、监督等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同时,进一步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探索建立网上代表联络站,持续强化代表联络站建设,把代表联络站打造成倾听群众呼声、汇集群众意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宣传党委重大决策的重要平台、联系人民群众的“主阵地”。组织五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加强各级代表的工作联动和活动交流,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更好地倾听民声、反映民意。

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

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化实施县乡人大“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今明两年继续安排共计1600万元资金支持县乡人大工作开展,坚持上下联动、加强联系指导,帮助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用好全市564个代表联络站开展代表活动,筑牢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基础工程,充分激活基层人大“神经末梢”,推动我市县乡人大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为实现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召开全市代表建议工作专门会议,继续开展“金点子”和优秀建议评选活动,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激励机制。同时,健全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办理工作制度,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闭会期间领衔领办建议工作,开展代表建议落实“回头看”活动,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基层生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形成的重大理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最新提炼和高度概括。近年来,我市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做了诸多有益探索,并于去年1119日在全省率先启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建设。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推进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实践基地研习、实践、展示和辐射功能作用,探索更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江门实践”样本,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全方位生动展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魅力和生机活力,打造更多具有侨都特色的人大工作品牌和创新案例。

(江门日报记者/梁佳欣 通讯员/区志宏)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 重要会议和活动

全市人大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2022年江门市立法工作会议

2022年全市人大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

●“一府两院”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会

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会议,并开展“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主题月活动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纪念活动和“国家宪法日”活动

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参加任前法律考试、宪法宣誓

支持和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建设

二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江门市2021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推进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

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适时听取和审议市监委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三 计划和预算监督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 开展专题询问

审议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五 执法检查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六 立法项目

继续审议

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

初次审议

江门市门楼牌管理条例

预备项目

江门市物业管理条例

江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调研项目

江门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

七 规范性文件修订及备案审查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听取和审议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听取和审议《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九 专题调研

发挥金融效能助推“六大工程”落地落实专题调研

我市人才引育工作专题调研

●“港澳融合”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我市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华侨华人“四个国家平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大型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及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情况专题调研

我市“信访超市+外送服务”专题调研

专职委员及调研员开展“双主动”专题调研

十 代表及县乡人大工作

开展人大代表履职培训

开展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

深化实施县乡人大“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

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

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周

开展民生“微实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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