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历年来最重要一次环境保卫战需要全民参与

来源:江门日报 发布日期:2014-05-26 11:53:00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历年来最重要一次
环境保卫战需要全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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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举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梁清兆对执法检查提出要求。

5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举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汇报会,钟军副市长作市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灰霾成为近年来的热词,大气污染情况更是引起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注。那么,我市空气质量如何?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23日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清兆,副主任陈敏标、宋波,党组成员梁美贤,秘书长吴振鹏等出席当天下午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副市长钟军等列席会议。

  据介绍,2013年我省按照新标准要求发布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报告后,因部分时段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珠三角城市中排名相对靠后,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较大反应。为摸清我市大气污染的基本情况,找出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提出符合我市实际并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梁清兆、陈敏标、宋波将分别率执法检查组分赴三区、鹤山市开展全面深入检查,同时委托台山、开平、恩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该执法检查将持续至7月。据悉,这次执法检查是历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队伍最庞大的一次,每组都有1—2名常委会领导带队,同时也是历年来最重要的一次执法检查。当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钟军关于市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报会上,宋强、余志坚、刘夏林、江月明等执法检查组成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询问,钟军及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作了回应。

  梁清兆表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管理体制、发展理念、执法力度、国民素质等综合因素,执法检查组要更全面、更广领域地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细致了解我市大气污染评估情况,深入查找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找出大气污染防治的对策和办法;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勇担责任,针对调研检查结果,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号召全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找出大气污染防治的出路和办法,参与这场环境保卫战,让五邑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江门日报记者/赵可义 通讯员/江仁轩) 

  去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259天,占全年有效天数比例71%,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平均值高近11个百分点。今年1—3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30、4.54、5.06,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9位、第20位、第15位,在珠三角城市中排第5位、第6位、第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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