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法律巡视”利剑 守护侨乡蓝天白云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来源:江门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9-11-01 15:35:45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余丽萍 摄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重中之重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1031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要求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责任,重点解决好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法,还侨乡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执法检查:

法律责任落实到位 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栗战书委员长强调,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陈代表执法组作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余丽萍

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有效实施,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今年9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市范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围绕“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存在问题”等方面,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前往蓬江区、新会区和鹤山市进行实地检查,深入部分VOCs重点监管企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企业、建筑工地、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等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铁腕治污,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平稳下降,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提升。有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6.2%,全省改善幅度最大。今年1-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4个百分点,综合指数下降1.7%

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严格执行法律制度,落实法律责任,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和政策,成立江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各市(区)及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施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中,我市着力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等,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建议:

建立部门职责清单 精准治污精准执法

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我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该法律在实施中存的问题。例如,法律宣传力度不足,环保意识不增强;部分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缺乏有效措施,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监管机制不完善,执法力量不足、科技支撑能力不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没有及时评估、修订,等等。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主任曹利提出意见建议。余丽萍 摄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委主任曹利建议,要大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立部门职责清单,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办法,加大管控力度,并加大案例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齐丁民提出意见建议。余丽萍 摄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齐丁民则建议,加快实施城中重污染企业搬迁,优化城市布局,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环保管理人员技术业务素质,加强企业治污的服务引导,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升级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会议就进一步实施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了四方面意见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民间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命运、齐奋斗”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强化大气污染控制。推动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三是要精准治污,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蓝天保卫战科技攻关,引导、规范和培育绿色环保产业,推动环境监测技术进步和创新。四是要精准执法,加强对守法企业的正向激励。帮助企业更全面地了解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促进企业环保自律。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杨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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