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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江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为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交叉或真空,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尚未建立,监管合力有待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分散,检测经费投入有待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较薄弱,严打态势有待加强。
为此,会议要求: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食安委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食安办的工作职能,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建立完善我市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无缝对接,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涵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流通等诸多环节的“三小”行业,在相关配套法规出台前,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理顺监管机制、明晰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切实解决监管交叉或真空问题。
二、建立信息综合平台,提高信息共享能力
尽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江门食品安全网,有针对性的开发相关功能,使之成为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对外进行宣传教育、投诉举报、公众查询等,对内可用于食品安全信息、食品生产经营的审批和检测资源等的交流共享、互联互通。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多部门负责、举报事项界定不清、多头投诉举报等问题,整合投诉资源,建议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集中由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或设立专线负责,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捷、通畅、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
三、加快检测资源整合调配,提高综合监测实力
严格执行《江门市食品检测资源整合方案》,实现农口线食品检测机构的有机整合,切实落实检测计划统一制定、检测经费统一安排、检测信息统一共享。进一步摸清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分布情况,优化整合现有设备、技术人员队伍,加快研究设立江门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可行性,实现“统一制定检测计划、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运用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发布”的“六统一”工作模式。加强和规范基层快速检测工作,提高快速检测水平,加快推进覆盖大中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快速自检室的建设,建立健全指导企业自检的管理制度,增强企业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自检行为。
四、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
一要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制定激励措施,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和引导农企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大力推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行低碳环保健康养殖。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严查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重点整治工作力度。结合“三打两建”活动,加快拓宽我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档覆盖面,实行诚信企业和黑名单企业公示制度,尽快构建我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二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和惩治力度。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力措施,做好行政惩处与司法惩处的衔接,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坚决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达到打击一个,威慑一片的效果。三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全面建立健全地市、市(区)、镇(街)、村四级监管网络,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四要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形成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监督格局。五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快推进食品行业、协会的培育,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六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实施行政问责,对失职渎职、违犯法纪的人员坚决严惩,不断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执法水平。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于两个月内将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六个月内将改进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