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到江门市福利院视察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情况。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的要求,12月11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就我市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兆元、宋波等参加相关活动。视察中,省人大代表认为,各项优惠政策要实在,有可操作性,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养老事业,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我市有各类养老机构143家,养老床位1663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5张。此外,今年我市安排近1000万元用于向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我市已建有各类居家和日间照料服务设施3150处,建农村幸福院125个,满足了部分基层的养老需求。
参加调研的省人大代表认为,我市在“大民政”工作理念指导下,各市(区)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但与社会的期望及现实的养老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对此,费伟东、王东牛代表认为,单纯依赖政府财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应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参与养老事业,在公办养老机构做好普惠型的养老服务外,应引导、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事业,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同时还应对民间资本开展养老服务进行有效监管,这就需要国家、省、市出台更实在、可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李启和代表认为,各市(区)先要做好养老事业规划,规划不仅涉及到养老机构的布点,还应对基层护理人员的比例、待遇有所限定;要有效推进“医养结合”,最好将医疗、养老规划一起来做。
调研中,黎兆元认为,在税收等领域的优惠政策,应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并将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到实处。针对调研中各市(区)、相关部门提出的困难、问题,宋波指出,需要在国家、省层面获取政策或制度支持的,各相关部门应尽快梳理,突出重点,向省人大代表提出。
调研中,调研组不仅听取了市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汇报,还前往江海、新会、开平三地听取三市(区)的汇报,深入基层居家养老服务站、福利院、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与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服务对象及家属座谈。
参与调研的省人大代表表示,通过这次视察,会将收集到的各方合理性意见建议整理成代表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
(江门日报记者/赵可义实习生/陈敏锐通讯员/邢超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