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监督法》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对“一府两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的情况开展监督。现制定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执法检查
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4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展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2.10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3.10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12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8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8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召开政情通报会
7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小组长参加的2017年上半年政情通报会,听取“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的备案审查工作,以维护法制的统一。
六、专题调研和视察以及其他监督活动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结合省、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视察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对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综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珠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邑家园”建设、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与使用、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整改情况等工作专题开展调研或视察,必要时以代表约见市长(局长)活动的形式开展监督工作。
升级改造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委托第三方对部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跟踪监督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七、跟踪监督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