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7年)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19 16:32:00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2017年1月5日在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钟军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和林应武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自2012年1月选举产生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扎实开展工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江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幸福侨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过去五年,是本届常委会坚定政治方向,创新完善人大制度的五年

面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深入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1]。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2]“两学一做”[3]专题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我市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提出的“工业立市” “种树、搭桥修路、抓大项目”“东提西进、同城共融”[4]等重大决策,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确保市委的意志主张和决策部署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五年来,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4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2项,推动了市委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6人次,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被任命人员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为国家机关正常运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把加强人大工作置于新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常委会认真学习研究,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积极向市委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代拟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决定》对全市人大工作尤其是镇街人大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做好我市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目前,各市、区人大常委会按《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镇街人大落实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有效破解了影响和制约基层人大工作的难题,为县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过去五年,是本届常委会发挥主导作用,推进法治建设的五年

常委会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法治工作格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立法、监督活动,推动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地方立法开新篇。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市委统筹领导和各部门密切配合下,常委会迅速启动并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掀开了我市地方立法新篇章。一是荣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力争取全省首批制定地方性法规市的指示精神,加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立法调研、立法计划等相关事项处理对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江门成为《立法法》修改后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之一。二是扎实推进立法基础工作。建章立制,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引进立法人才,选派干部到省人大常委会跟班学习、组织多层次立法学习培训班,着力加强立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依法产生法制委员会,制定了《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促进依法立法。三是实现实体立法“开门红”。《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是我市制定的首部实体性法规。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召开座谈会 17场,修改草案10余次,历经常委会三审通过并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另一部实体法《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也已审议通过,正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司法监督迈大步。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常委会开展了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情况的专项监督,要求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执法的全面监督,强化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听取审议行政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贯彻实施《法官法》、“两法”衔接[5]等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有效推动了我市司法文明与进步。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庭审,参观阳光检务[6],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代表在司法监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

执法检查有力度。常委会围绕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顺利实施。为推进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去年开展了《水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就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加强水资源规划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五年来,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官法》等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法治建设结硕果。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大力创建法治江门,进一步推进“阳光法治 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教工作,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恩平、江海、蓬江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此外,常委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年来共审查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40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的严肃和统一。

三、过去五年,是本届常委会服务工作大局,推动加快发展的五年

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紧紧抓住全局性、关键性问题重点开展监督,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推动“珠西战略”[7]实施。开展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专项监督,提出招商工作要以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主攻方向。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情况报告,强调要着力解决“上热下冷”、资金使用效率不足、服务平台亟待完善等问题。组织我市的省人大代表视察珠西先进装备制造业推进情况,努力争取省的支持。对“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结合审查“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抢抓“珠西战略”机遇,不断提高产业园区专业化、高端化、智能化水平。多次深入珠西智谷[8]、总部科技园、鹤山工业城、轨道交通产业园等开展调研,实地帮助解决问题。

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对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督查,组织省人大代表对“交通大会战”进行集中视察,及时审议批准加快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全力支持我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每年召开“一府两院”工作情况通报会,重点听取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就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监督意见,对搞好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常委会积极借助“外脑”,广泛开展调研,形成近五万字的《江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专项报告,为我市实施“放管服”[9],实行工商登记“九证合一”[10],推动“两无两藏”[11]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快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常委会对建设海洋强市进行专项监督,积极促进海洋经济加快发展。开展《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着力推动我市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发展。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强执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高度关注潭江水质保护,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把潭江保护列为全市一号民生工程。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山体水域保护与利用的决定》,对市区山体水域实施严格保护,维护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针对我市农村垃圾处理和城市黑臭水体的突出问题,先后组织代表约见市长、局长,听取审议农村垃圾处理情况报告,对黑臭水体进行专门视察,促进市政府加紧整治。目前,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基本建成,有关部门正抓紧处理城市黑臭水体问题。

推动财政平稳运行。认真落实新《预算法》,着力加强全口径预决算监督。从2015年起,将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运营、社保基金等预算提交人大审议批准。首次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促进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将财政决算及审计报告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有效促进财政监督从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四、过去五年,是本届常委会树牢群众观念,增进民生福祉的五年

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千方百计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市人民。

促进“学有所教”。我市基础教育学位不足,优质教育资源不多,市民和人大代表反映强烈。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去年开展了民办教育发展的专项监督,推动出台《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措施》,大力发展优质民办教育,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充足的教育资源。为促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对《江门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府加大投入,规范管理,解决好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公益性不够、财政投入薄弱等问题。

促进“病有所医”。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情况报告,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明确监督意见。为此,市政府建立了医疗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实施医保基金支付改革等一系列工作方案,有效促进了卫生事业发展。

促进“老有所养”。 常委会高度关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完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意见》。多次听取审议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加强监管,提高参保水平,千方百计守好广大群众的“养命钱”。

促进“食有所安”。常委会把食品安全问题纳入重点监督工作,对《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开展畜牧类产品屠宰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的专门监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制定《江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破获一批食品违法案件。五年来,我市没有发生有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促进“行有所便”。常委会持续关注市民“出行难”问题,多年来通过督办代表建议、代表约见市长、开展专项监督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政府加大投入,落实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东部三区一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市政府出台了《江门市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15-2020)》,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落实。

五、过去五年,是本届常委会坚持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的五年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常委会积极搭建平台、强化服务,代表工作呈现新活力。

履职有平台。在做好代表约见市长、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等工作基础上,常委会着力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目前,各市、区均设有镇(街)代表联络室,基本做到建有场所、管有人员、用有制度、行有台帐。代表联络室已成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

督办有成效。为进一步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常委会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考核评比、领导领办、年中年底两次征求意见等制度,强化面对面督办、现场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明显提高,每年代表建议满意率均保持在98%以上。

代表作用有亮点。常委会利用五级人大代表层级联系平台,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努力争取上级对江门发展的支持,使大广海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江门的发展定位在省“十三五”规划中得以加强。此外,在扶贫、社会保障、省财政转移支付、交通路网建设、五邑大学办学经费等多方面,各级人大代表都为我市争取到资金、政策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江门经济社会发展。

换届选举有秩序。去年,我市举行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对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作出动员和安排,组成督查组赴各市(区)、镇(街),认真调研,精心指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深刻汲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和辽宁拉票贿选案件的教训,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没有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依法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1582名、镇级人大代表4097名。换届后县镇人大代表结构更优、素质更高,县镇国家机关领导班子更强。

六、过去五年,是本届常委会适应新常态,转作风提素质的五年

打铁还需自身硬。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素质作为一项固本强基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转变作风求深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注重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压缩“三公”经费[12]开支,机关管理规范有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广泛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抓好会风建设,改进办会方式,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加强机关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健全制度促规范。制定了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邀请华侨列席人代会会议制度、主任会议学习制度、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十多项制度。按照《监督法》要求,对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等近十项制度进行修订,清理一批不合时宜的规定、办法,促进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常委会职能有效发挥。

队伍建设增活力。按照干部任用条例,提拔任用了一批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充分调动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一批熟悉法律经济等多方面的专业干部充实到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干部结构不断优化,工作力量和活力得到明显增强。

扩大宣传展形象。对“江门人大网”进行全新改版,更好地展示江门人大工作。加强与市内外主流媒体的合作,认真做好新闻策划、采访和服务保障工作,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展现人大代表风采。建立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和公开常委会重大工作和活动信息。积极开展人大新闻评选活动,五年来,共有13篇新闻作品在全国、省级人大新闻评选中获奖。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五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以及各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立法能力水平亟待提升;监督实效还需增强;决定权行使得不够充分;代表活动的内容方式还有待改进,等等。这些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五年工作实践,我们对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与市委“同向”。党的领导,是保持人大工作方向正确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与市委思想统一、工作合拍、步调一致,切实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项环节上。

二是必须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始终与“一府两院”“同力”。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在工作中,我们必须加强与“一府两院”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注重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始终与“一府两院”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聚精会神搞建设、齐心协力谋发展。

三是必须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心”。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人大必须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实现民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

四是必须注重人大工作探索创新,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人大工作法律性强、程序性强,但并不意味着人大工作一成不变、墨守成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务实创新,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才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今后工作主要建议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市加快发展、争先进位的关键时期。市十三次党代会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提出了目标任务,指明了发展方向。建议即将产生的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五位一体”[13]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14]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15],深入贯彻落实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争创“三个一流”[16]为抓手,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重特色,让地方立法更有质量。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市委。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体制机制,根据市委决策部署和我市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研究编制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和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立法。要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抓好立法能力建设,完善立法工作程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立法能够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反映人民意志,保障改革发展。

——突出重点,让监督实效更加凸显。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创新监督手段,强化监督力度,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加强对计划预算监督,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委托第三方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估。组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特别是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落实。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保证法制统一。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同时,深入开展跟踪监督和追踪问效,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强化服务,让代表工作更为扎实。认真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代表为群众代言、为人民履职、为百姓排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政情通报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积极拓展代表知情悉政渠道。建立健全联系制度,推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常态化。推广基层代表联络室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广东人大“一键通”等新媒体,拓宽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完善办理程序和办理机制,进一步推动办理工作从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转变,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的热情和积极性。

——忠实履职,让队伍建设更具活力。按照新形势下人大依法履职的新要求,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等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规章,着力推进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与各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和工作指导,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发展进步。

各位代表,发展的任务艰巨繁重,前进的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进取,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附件: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3].“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4].“东提西进、同城共融”:“东提”是指东部三区一市(蓬江、江海、新会、鹤山)实施融合提质;“西进”是指西部台开恩(台山、开平、恩平)实施协同共进。按照“东部一体、西部协同”区域错位发展的原则,以东西板块统筹制订发展政策,促进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区域交通一体、产业同兴、环境共治、民生共享,实现同城共融、产城振兴的发展目标。

[5].“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6].阳光检务:检察机关为了方便群众了解、支持、监督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和正确行使,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应当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的与检察职能相关的活动和事项予以公开,逐步把检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7].“珠西战略”:即广东省委提出的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战略部署。

[8].珠西智谷:地处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两旁,规划面积76.8平方公里,核心区面积12.37平方公里,是珠江西岸创新智慧产业集聚地,是江门市推动全国“小微双创”示范基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基地。因其宜居宜业、高新产业与自然人文完美融合,被誉为“江门硅谷”。

[9].“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10].“九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统计部门的信息申报,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海关、商务、检验检疫部门编号或标识的《营业执照》。

[11].“两无两藏”:无收费、无门槛,藏富于民、藏富于企。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3].“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

[14].“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5].“五大”发展理念: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16].“三个一流”:2016年12月,江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应武在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汇报我市人大工作情况后表示,江门要在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上争创全省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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