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钟军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和林应武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江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兴业惠民、治吏简政”,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作为,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2次;通过地方性法规2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开展执法检查、调研视察39次,督办代表建议137件,作出决议决定2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有新进步,基层基础建设有新突破,自身建设有新成效,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开篇谋大局,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五年看头年,开局是关键。去年是本届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定位出发,以争创“三个一流”[1]为目标,深入研究确定人大工作思路,精心谋划部署新一届全市人大工作。
把牢政治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2]作为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切实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统一、行动上一致。
明确工作思路。常委会积极适应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先后召开全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代表工作会议、监督工作会议,研究把握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推动人大工作和发展的新要求、新途径,明确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任务,统一全市各级人大的思想和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
推进县乡人大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在市委领导下,常委会牵头制定了《江门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及时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各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编制全部达到不少于16名标准(不含常委会领导、专职委员),解决了“一人一委”、人手紧缺的突出问题。所有镇街人大均配置专职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单独设置人大办公室,落实工作经费,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实现了“六有”(有场所、有编制、有人员、有待遇、有经费、有设备),解决了多年来一直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面貌焕然一新。我市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论在速度上还是在力度上都走在全省前列,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二、立法重质量,引领平安法治江门建设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把立法质量放在首位,完善立法机制,突出有效管用,提升立法效果。通过并颁布实施了《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完成《江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的初审工作。
重立法选项。常委会坚持问计于民,让群众在立法工作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参与权。通过媒体、问卷调查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结合广大市民、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建立地方立法项目库,制定立法计划,提高了立法项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重“阳光立法”。着眼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常委会把开展调查研究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掌握真实情况,深入研究问题,确保立法决策有坚实的基础;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针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相关人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确保制定的法规切合实际、有操作性。全年共开展立法调研12次,召开座谈会25场,收回调查问卷901份,征求意见660条,收到良好效果。制定通过的2部法规均以全票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重机制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依托五邑大学的学科人才优势,设立江门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开展地方性立法服务和理论研究。遴选15名各类专业人才,成立立法咨询专家组,为我市立法提供智囊咨询服务。制定《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审议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更好地完善审议程序,优化审议方式,保证立法质量。
重法规宣传。常委会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地方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法规中的有关制度设计,对重要条款进行详细解读,使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法规的立法背景、目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印制法规单行本,向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和广大市民免费派送,组织有关部门在公共场所宣传法规,接受市民咨询,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监督求实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把关系改革发展全局、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推动经济发展。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对经济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常委会将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作为重点监督工作来抓,认真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报告,强调要深入实施“珠西战略”[3],按照《江门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纲要(2014—2020年)》的要求,着力提升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规模和质量。去年,全市装备制造业保持高速增长,产业集聚效益初步显现。为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后劲,常委会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亲自领办,制订办理方案,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扶持力度,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体系,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促成全年拥有高新技术企业741家,比增108%。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绩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决算、审计、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等报告,改造升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提升预算联网监督水平,强化全口径预算监督,促进政府预算更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首次引入第三方对项目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估,推动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严格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推动民生改善。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攻坚、两年巩固”的总体安排,常委会开展了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情况的专项监督。针对主要问题特别是民生短板问题,强调要精准发力、逐项攻关,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感。为推进落实市委提出的“321”工程,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着力推动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不足等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为推动打造良好生态环境,常委会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积极推进生态惠民。常委会还十分关注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与使用、医联体建设、“邑家园”建设、民生实事办理等情况,通过代表约见局长、跟踪问效等方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实效,让广大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
推动法治建设。禁毒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深入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市政府加强禁毒队伍建设,加大禁毒工作力度,推动恩平如期摘除“制毒重点关注地区”帽子。常委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15件、政府规章1件,主动进行审查,维护法制统一。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共接到来信、来访67件90人次,按规定及时办理,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选任守纪律,认真落实市委意图主张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实现市委干部任用意图。一是开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常委会对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为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学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行政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依法任命了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组织宪法宣誓,进一步强化了新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完成市人大及“一府两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分别依法选举产生江门市人民政府市长、我市出席省十三届人大的代表。常委会深刻汲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和辽宁贿选案件的深刻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贯彻省委、市委意图,圆满完成了3次大会的选举任务。
在做好立法、监督和任免工作的同时,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首次要求“一府两院”主动报告重大事项的年度计划。一年来,依法对批准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授予江门市第九批荣誉市民称号、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支持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首次邀请10位华侨列席市人代会,激发了华侨爱国爱乡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得到海外华侨普遍好评。
五、履职添活力,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充实代表工作内容,加强联系,优化服务,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制度为抓手,加强代表联系。积极推进“双联”[4]工作,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活动月制度,主动走访和联系基层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五级”代表层级联系制度,形成独具江门特色的“金字塔”形代表联系网络。认真开展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积极探索代表联络室延伸至村(居),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
以服务为己任,保障代表知政。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民之声》《人民代表报》等报刊,定期向代表发送常委会《会刊》和政府公报、法院信息、检察院信息等,召开政情通报会,帮助代表及时掌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以活动为载体,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建7个代表专业小组和19个代表活动小组,积极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代表活动70次、1101人次参加。常委会注重发挥我市省人大代表作用,在省代表持续多年的努力争取下,省财政厅将开平市纳入了城乡居民医保省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获得每年至少8960多万元的资金补助。
以满意为标准,办好代表建议。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137件。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常委会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联席会议制、“二次征求意见”制[5]。对重点难点建议,采取现场督办制,提高建议的办理实效,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9.3%。
六、强身练内功,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为民务实、忠诚担当、奋发向上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抓学习提素质。以推进“两学一做”[6]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机关学习制度,突出活动主题,丰富学习内容,提高政治定力,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进行人大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抓党建带队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机关党的组织,经市委批准设立市人大机关党组,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学习,开展主题党日和知识竞赛活动。常委会领导深入支部、走进基层上党课、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抓宣传树形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南方日报社、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人大宣传工作。重新改版“江门人大网”,开通“江门人大”微信公众号,即时播发人大新闻信息。人大信息新闻的见报上刊率大幅提升,《人民代表报》《人民之声》等刊物数篇文章报道我市工作亮点,扩大了我市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抓理论促工作。换届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壮大和优化理论研究队伍。组织开展题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理论研讨会,不少理论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工作实践。成功举办省人大制度研究会第28次研讨会,我市5篇论文入选,为我市近年来之最。
各位代表,常委会这些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大代表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距离宪法法律要求和全市人民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立法机制还不够健全,立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监督手段还不够丰富,监督实效需进一步增强;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服务代表工作的水平仍需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今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忠于职守、创新实干,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落实立法工作计划。始终把提高质量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能管用。今年将继续审议《江门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开展《江门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着手《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门市红树林保护条例》等预备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
强化监督工作实效。要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全市工作大局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继续抓好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等法定项目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的报告、重大项目建设和十项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报告,围绕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开展专题询问,对我市乡村旅游、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恩平沙湖陶瓷园区环境整治等开展调研和视察。二是加强法治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对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三是加强民生实事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开展精准脱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华侨权益保护等工作调研,加大代表民生建议督办力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对决议决定实施的后监督,加强对基层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健全人事任免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努力实现市委干部任用意图。
增强代表工作活力。进一步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向选民和原选区报告履职机制和代表退出机制,加强对代表履职活动的监督。设立“代表活动日”,推进社区代表工作站建设,在全市建设一批代表联络室示范点。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成效,对履职积极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和代表工作活力。
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严肃纠正“四风”[7]特别是坚决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认真落实《江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机关干部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使人大机关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继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与建设,密切市县镇人大之间的工作联动和协同,实现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今年确定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市“县乡人大工作十二条”[8]全面落实到位。专题举办镇街人大干部培训班,提高干部履职水平。指导规范镇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改进工作,更好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迈进新时代,扬帆新航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务实创新,为兴业惠民、治吏简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一流”:2016年12月,江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应武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人大工作情况后表示,江门要在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上争创全省一流。
[2].“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3].“珠西战略”:即广东省委提出的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战略部署。
[4].“双联”: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5].“二次征求意见”制: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年中、年终两次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征求意见。
[6].“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7].“四风”: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8].“县乡人大工作十二条”:2017年9月,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了《江门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十二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