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7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易中强主持会议,市领导冯立坚、吴国杰、甄仁旺、陈霞出席会议,市领导冯小钢列席会议。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审议《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作出关于修改《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并按要求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推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有重要作用。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正确理解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合力,为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堡垒”。
会议强调,《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保障制度,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有效载体与有效工具。要深入学习并准确把握该议事规则修订的深远意义,熟悉掌握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做到依法履职、规范行权,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全面融入民主法治建设、科学决策与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
会议强调,《江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凝聚了新修订立法法的最新精神和我市立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江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和明确的遵循。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江门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出发,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达国家立法机关的“直通车”作用,让立法工作更加贴近民情、顺应民意、汇集民智。
(江门日报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余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