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人大评议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

来源:江门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3-10-31 11:28:00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10月17日,新会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工作评议。受魏志平主任委托,会议由常务副主任刘建民主持,副主任叶剑敏、邹达明、李健驰、聂加伟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莲友,副区长谢惠雯,区法院院长梁培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锡昂,区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正股职干部,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新会区住建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房地产业、建筑业、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住宅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围绕区政府的工作目标,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层级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解决历史遗留“烂尾楼”地盘和商品房办证难问题,对本届以来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物权登记机构如何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含三农)融资难问题等办理物权抵押登记的意见和建议》、《关于环保砖质量问题的建议》等9件直接办理建议及7件协助办理建议,都认真对待,与代表联系沟通,做好答复工作,为全面提高新会区住建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出不懈的努力。

  会议要求,加大房屋建设监管工作力度,健全建筑装饰装修监管长效机制,完善住房租赁备案制度,建立由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动执法机制,着力整治群租房、改变房屋性质租赁、破墙开店等违规现象。加大保障性住房监管平台建设,实时掌握保障性住房管理、建设动态信息,真正发挥保障性住房监管平台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地现场的动态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力度关心建筑企业发展,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激励措施,努力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研究和解决当前房屋维修、收费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要对房屋维护及其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建议,推动物业服务的深化细化。关心和扶持物管企业发展,加大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履行缴费义务,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以更强的决心,更扎实的举措,推进小城镇扩容提质、单层厂房改造升级工作,集中管理资源进行重点攻坚,力争今年新会区小城镇扩容提质计划建设的73个项目全部动工,完成工程项目30项,主动为有意向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提供服务,推动各部门为单层厂房改造升级项目的审批采用绿色通道。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制定完善有关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尽快解决城镇困难户的实际问题。

  评议会议结束后,新会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和评议情况,形成评议意见,交区住建局进行整改。区住建局根据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在15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在3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新会区人大 陈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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